京都電子(KEM)-可睦電子(上海)商貿有限公司
KYOTO 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SHANGHAI)Co.,LTD.
GB/T 4272-2024 設備及管道絕熱技術通則
京都電子KEM產多通道熱流計和表面溫度計 HFM-GP10、熱流密度和溫度傳感器運用于設備及管道絕熱技術通則 - 絕熱工程效果的測試
范圍
本文件規(guī)定了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的總體要求、材料性能要求、絕熱設計、絕熱結構、施工與驗收、絕熱工程效果的測試、運營維護和安全規(guī)定。
本文件適用于設備、管道及其附件外表面溫度在-196℃~850℃的絕熱工程,其他溫度范圍可參照本文件執(zhí)行。
本文件不適用于核能、航空、航天等系統(tǒng)中有特殊要求的設備和管道。
術語和定義
GB/T 4132 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絕熱 thermal insulation
為減少或防止設備、管道及其附件向周圍環(huán)境散發(fā)或吸收熱量,在其外表面采取的增設絕熱層的措施。
注:按熱流方向分為保溫、 保冷。
經濟厚度 economic thickness
絕熱后的年散熱(冷) 損失費用和絕熱投資的年分攤費用之和為最小值時絕熱層的計算厚度。
總體要求
具有下列工況之一的設備、管道及其附件應保溫:
a) 外表面溫度高于323 K(50℃)且需要減少熱損失的;
b) 工藝生產中需要減少介質的溫度降低或延遲介質凝結的;
c) 工藝生產中不需保溫的設備、管道及其附件,但其外表面溫度超過333K(60℃)且無法采用其他措施防止引起燙傷的部位。
具有下列工況之一的設備、管道及其附件應保冷:
a) 為減少冷介質及載冷介質在生產和輸送過程中冷損失的;
b) 為防止或降低冷介質及載冷介質在生產和輸送過程中溫度升高或氣化的;
c) 為防上273K(0℃)以上常溫以下的設備或管道外表面凝露的;
d) 與保冷設備或管道相連的儀表及其附件;
e) 工藝生產中不需保冷的設備、管道及其附件,但其外表面溫度低于273K(0℃)且無法采取其他措施防止引起凍傷的部位。
具有下列工況之一的設備、管道及其附件應防火:
a) 發(fā)生火災時,介質因自氧化和自吸熱后發(fā)生反應,放熱并造成設備或管道內溫度或壓力升高易引發(fā)燃燒或爆炸的;
b) 介質漏出在絕熱層內積聚,發(fā)生反應后易引發(fā)燃燒、爆炸的。
絕熱設計還應根據具體情況考慮隔聲、防腐蝕等要求。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管道及其附件不應絕熱:
a) 直接通向大氣的排凝、放空管道且無安全、防燙傷、防凍傷要求的;
b) 工藝要求裸露的。
絕熱設計
保溫層厚度的計算要求
為減少保溫結構散熱損失的保溫層厚度應按經濟厚度的方法計算,并且其允許最大散熱損失應滿足表1或表2的規(guī)定。
只有在用經濟厚度的方法計算無法滿足本條規(guī)定或無條件使用經濟厚度的計算公式時,可按允許最大散熱損失計算。
設備及管道內介質在允許或指定溫度降條件下輸送時,保溫層厚度應按熱平衡方法計算。
為延遲管道內介質凍結、凝固的保溫層厚度應按熱平衡方法計算。
防止燙傷的保溫層厚度應按表面溫度計算。
保溫保冷雙重工況且選用同種絕熱材料時,應取保溫和保冷計算厚度的較大者;當選用復合材料時,總厚度應滿足保溫保冷雙重要求。
除保溫外,還有隔聲要求的,選用同種保溫材料時應取計算厚度中的較大者;選用復合材料時,總厚度應滿足保溫、隔聲雙重要求。
計算應按 GB/T 8175 的規(guī)定進行。
保冷層厚度的計算要求
為減少冷量損失(熱量侵入)并防止外表面凝露的,應采用經濟厚度的方法計算保冷層厚度,以熱平衡法校驗其外表面溫度。該溫度應高于環(huán)境的露點溫度0.3℃或0.3℃以上。否則,應加厚重新計算,直至滿足要求。
工藝上規(guī)定冷損失量的,應采用熱平衡法計算保冷層厚度。
為防止外表面凝露和防凍傷的,應采用表面溫度法計算保冷層厚度。
除保冷(防凝露)外,還有隔聲等要求的,選用同種材料時應取計算厚度中的較大者;選用復合材料時,總厚度應滿足保冷(防凝露)、隔聲等多重要求。
計算應按 GB/T 8175 的規(guī)定進行。
雙層或多層結構的計算要求
選用一種絕熱材料時,絕熱層厚度應按單層絕熱計算公式計算。
選用兩種或多種絕熱材料時,絕熱層厚度應按雙層或多層計算公式計算,其層間界面溫度應在其相鄰外層絕熱層材料的最高或最低使用溫度范圍0.9倍以內。
絕熱工程效果的測試
測試方法
絕熱工程投入使用后,應按 GB/T 8174 對絕熱效果進行測試評價并提供報告。
GB/T 8174-2008 設備及管道絕熱效果的測試與評價
【實驗儀器制備,推薦使用】絕熱工程效果的測試